投訴警察課接獲3宗有關新屋嶺投訴 當中沒有性侵投訴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新屋嶺拘留中心的設施﹑整體保安﹑對被羈留人士的權利及私隱等,與一般羈留中心相若,符合保障人權的基本要求。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在立法會口頭質詢關注,有曾被拘押的人士指,搜身室及羈留室缺乏正常照明及間隔,部分人被警員辱罵、虐打,甚至性侵犯,質疑當局有否進行調查。 李家超說,截至10月24日,在反修例活動期間共有2711人被捕,在8月5日至9月2日期間,在新屋嶺拘留中心共4次處理182名被捕人士,包括120男,56女,年齡介乎14至62歲,當中無任何人在羈留期間報稱受傷要求診治。 投訴警察課接獲3宗有關新屋嶺的投訴,一宗涉及警員行為不當及不禮貌,兩宗由非當事人投訴涉及毆打及疏忽職守,沒有涉及性侵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