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基金公會指「同股不同權」不符合投資者利益

港交所建議設立創新板容許「同股不同權」,有關的框架諮詢結束。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認為,「同股不同權」不符合投資者利益,憂慮一旦更多市場開始容許「同股不同股」,其他市場會爭相降低對公司治理水平,令全球標準降低。 公會指,「同股同權」確保所有股東獲公平對待,公司的控制權跟經濟利益成正比,是重要機制確保管理層向所有股東負責。 公會批評,剛結束的諮詢在「同股不同權」的弊端及投資者利益如何可能受損等方面著墨不多,促請港交所進行第二部分諮詢,當中應詳細闡述「同股不同權」涉及的風險、有哪些相應工具或機制保障投資者,以及有關工具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