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廉署資料罪成吳文遠獲准保釋至下月底 期間可離港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披露廉署資料罪成的案件,獲終審法院批出保釋令至下月28日,他獲准以現金3萬元保釋,期間獲准離港不多於兩星期。 吳文遠2016年在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前年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判囚4個月。 吳文遠其後就定罪和刑期的提出上訴,但被駁回。他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許可,最終終審法院暫時批出保釋令至下月28日,期間讓上訴委員會考慮是否以書面或聆訊處理吳文遠的定罪及刑期上訴。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認為,現階段不適宜評論其上訴理據是否充分,加上刑期本身不長,顧及公平的情況下批出保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