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麵店10名前僱員涉串謀盜竊收銀機共27萬現金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間日式拉麵店的經理、廚師及侍應等10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盜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最高共約27萬元,並行賄受賄以縱容挪用公司款項勾當。各被告下星期二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10名被告案發時均受聘於佳偉餐飲,該公司以「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兩個品牌,在本港經營多間日式拉麵店。有被告涉嫌於2017年至2018年期間,在「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挪用現金收益最高逾22萬元,並行賄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其中一項控罪指,多名被告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一名佳偉餐飲時任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其中一名被告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總廚提供賄款6千元,作為對方縱容他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 另外有被告涉嫌於2018年,在「風雲丸」尖沙咀分店挪用現金收益最高達45000元,並受賄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多名被告涉嫌一同串謀和與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其中有被告涉嫌接受賄款4000元,作為縱容他人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