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女子腿及鞋休班警承認遊蕩被判18個月感化令

一名休班警員因為尾隨不同的女子拍攝他們的腿部,並在一個住宅單位外對於女裝鞋手淫,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被判18個月感化令。 被告孫梓聰,是大嶼山特遣隊警員,去年12月3日在裕東苑向東閣被捕。 案情透露,被告聲稱,自小對女裝鞋着迷。案發當日他下班後,在裕東苑跟隨不同女子進入升降機,拍下女性的腿及鞋,並在一單位外對著一雙女裝鞋手淫,其後保安地下大堂截停被告並報警。警方在被告的手提電話,找到21張女性的鞋及腿部的照片。 裁判官表示,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指被告工作勤奮、有責任心,被捕後態度合作,但需要改善壓力處理,下令被告接受感化,期間若感化官認為有需要,被告需接受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