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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受防賄條例規管 林鄭行會見會見傳媒|Yahoo直播

林鄭月娥2017年參選香港行政長官時承諾,盡快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第3條,即公職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及第8條,與政府進行事務往來時,對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行政長官,但她最近接受傳媒訪問時,表明不會落實,指中央會處理相關情況。林鄭月娥今日(2020年12月1日)出席行會前,回應傳媒提問。

Video: Thomson Reu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