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小學聘用為教師後反口 男子控對方殘疾歧視索償33萬

【on.cc東網專訊】一名有強迫症、抑鬱及癲癇問題的男子,稱前年獲葵涌一間小學聘用為文憑教師,惟校方卻遲遲未與他簽約,之後突然說只會聘他任代課,最終更叫他「你唔使去學校」。時任校長甚至向他的母親直言:「你明知個仔個腦有問題,你仲比佢去教書!」男子投訴校方無理解僱,遂入稟區院控告學校法團校董會及該校長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對方道歉及賠償逾33萬港元。

申請人姓鄧,答辯人為柏立基教育學院校友會李一諤紀念學校法團校董會及該校時任校長詹潤屏。入稟狀指,鄧患有強迫症、抑鬱及癲癇問題,但情況穩定,獲醫生證明適宜工作,他亦有代課教師的工作經驗。

鄧於2018年9月8日接受學校的尹姓副校長面試,當時已告知自己的問題是一名殘疾人士。同日他接獲尹通知獲聘,會由9月11日開始取代即將離任的英文教師,直至該學年(翌年7月)完結。他為方便上班,更於太子租住一個單位,簽下一年合約。

惟校方一直未有跟他簽合約,鄧遂於9月19日,即颱風「山竹」過後的首個工作日,返校向詹查問合約事宜,惟詹卻責怪他遲到4分鐘。

到9月21日傍晚他再返校跟詹、尹二人會談,期間尹拿遲到一事,指他「一個專業嘅教師係唔可以遲到,遲到咗一次就係頂咗死罪,你日後改過都係無用㗎」。而詹則改口稱只聘他任1或3個月的代課教師,能否繼續工作則要視乎他的表現。

鄧聞言感錯愕並感到不開心,又擔心未能負擔所租單位費用,遂致電母親哭訴。鄧母其後與詹在電話中對質,詹卻說:「你明知個仔個腦有問題,你仲比佢去教書!」

之後鄧要求離去,惟詹一度阻止,之後更指英文科教師的職位已「無咗」,更着鄧:「你下星期一唔使返去學校」,但沒給他解僱信。

鄧指校方從未與他簽約,又無理解僱他,認為答辯人的行為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令他受冒犯,要求對方賠償他損失的工作收入逾28萬港元,及情感損失5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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