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稱醫護若未經警方同意 致電羈留人士家屬或負刑責

醫管局向前線職員發指引,提到醫護人員若未得到警方同意,致電羈留人士的家屬,有可能負上刑責,若醫護人員致電家屬詢問與臨床需要有關的問題,亦需要向警方提出要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質疑指引內干預醫護人員專業判斷,做法違反人權法,亦影響羈留人士的權益。 對於只有羈留人士需進行緊急手術時,醫護人員可直接致電其家屬,黃碧雲質疑,令前線員工難以就病情作決定。她表示,已去信醫管局要求解釋、撤回指引及為指引詢問法律意見,又認為醫管局需以病人權益作最高考慮,警方應交代羈留人士為何不能接觸家屬。 醫管局指,因應前線醫護人員提出近日面對較多被拘留人士求診的情況,醫管局製作小錦囊,協助解答員工照顧被警方拘留病人期間,所遇到的常見情況,以保護醫護人員免於牽涉在法律糾紛,確保病人適時得到所需治療。目前醫管局正檢視及修訂醫護人員照顧被拘留人士的指引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