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押後選舉理由充分 陳弘毅:不排除部分人有誤解

陳弘毅表示,特區政府有充分理由作出押後選舉決定。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昨日決定將今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有充分理由作出押後選舉決定,也是在平衡各方面因素後的正確決定。 對於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陳弘毅指,相信這是特區政府考慮所有可行的不同法律方案後的決定,並指「沒有其他更好的法律處理方案。」他又指,緊急法仍不能完全解決有關法律問題,因此部分法律問題仍需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個決定或解釋《基本法》解決。 他又指,立法會在香港政治體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立法機關的存在和運作不可缺少,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保證立法機關進行的工作。他亦指,特區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的理由充分,決定主要是基於疫情的考慮,又指本港在目前的情況下,難以進行選舉活動,並解釋指選舉時會出現很多聚集,選舉後的點票也會有風險,加上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亦有延期選舉的安排。他續指,認為押後選舉是一個逼不得已的決定,並相信特區政府在平衡各方面因素後,作出延後選舉的正確決定。 陳弘毅又提到,香港從未將選舉延期,但指是次「非常特殊」的情況並非只在香港出現,全球亦已有60多個國家或地區作出押後選舉決定。他續指,社會或有人稱延期出於建制派選情或政治考慮是完全沒有依據,但不排除部分市民有誤解,並認為需要多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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