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他人搬雜物堵路 工程經理阻街罪成還押候判

【on.cc東網專訊】有市民為反對政府將大埔賽馬會普通科門診診所定為新冠肺炎指定診所,於去年3月8日在大埔集結並堵路,警員驅散示威者時拘捕一名工程項目經理,指他指揮他人用木卡板和膠籃等雜物放在路中。經理否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10日)在粉嶺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黃國輝斥被告對公眾構成阻礙,一般會考慮即時監禁,將他還押至2月24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控方案情指,去年3月8日下午大埔區有未經批准的集結,有警員看見數十名示威者移動至安祥路大元邨街市外,期間被告陳思明(38歲)舉起左手,狀似指揮他人用木卡板和膠籃堵路,遂將他拘捕。

裁判官裁決指,接納兩名警員證人誠實可靠,裁定被告身處行人路邊時,曾舉手指着人群,再指向馬路,很快便有一男一女在行人路搬雜物放置在馬路上。此外,根據現場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與上述搬運雜物的男子,一同行向路邊擺放卡板的位置,明顯被告是與他人夥同行事,於是裁定他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並育有一子,為人顧家孝順。案發至今接近一年,期間他一直飽受精神煎熬,已明白不應因一時衝動而犯案,會吸取教訓好好反省,希望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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