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裁決暫緩至下月生效 梁君彥:陳凱欣仍可參與立會會議

梁君彥;陳凱欣。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11月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她其後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裁定劉小麗勝訴,法庭裁定九龍西補選的當選人陳凱欣非妥為當選。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陳凱欣可於14個工作日內上訴,原訟庭裁決會暫緩至下月10日才生效,即表示,陳凱欣可繼續參與立法會會議。 法庭在下午約2時半裁定陳凱欣非妥為當選時,陳凱欣正於立法會會議廳內提出動議。在陳凱欣發言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提出規程問題,質疑她無權動議議案及發言。立法會一度暫停會議處理。期後,梁君彥恢復會議後表示,得悉法庭裁決,但根據《立法會條例》,有關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限期前,可暫緩生效,指如果陳凱欣上訴,則於終院有裁決前,仍屬議員。 梁君彥又指,去年法院裁定前議員區諾軒及范國威非妥為當選時,立法會做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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