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醫委會判罰過輕 去世病人家屬申司法覆核

【on.cc東網專訊】西醫巫浩源於4年半前被指錯誤處方2種藥物,一名末期腎病患者因此藥物中毒,病人其後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巫於今年4月底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研訊小組判處巫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死者家屬認為醫委會判罰過輕,未能反映該醫生造成病人死亡的嚴重結果,但研訊小組拒絕覆核裁決,死者家屬遂於今天(28日)到高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委會判處巫醫生停牌緩刑的決定。

本案盧姓女申請人是事件中死者阿強(化名)的遺孀,擬答辯人為醫務委員會。盧女士今天在死者胞姐及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陪同下到庭呈交入稟狀,盧與死者胞姐均表示是次入稟是為了取回公道,認為醫委會判刑太輕,並質疑醫委會沒有履行其宗旨,胞姐更稱「係咪人命唔值錢」「小市民就唔能夠擁有快樂」,更認為醫委會偏幫該醫生,應給予小市民交代。

盧女士指除了是次司法覆核外,亦正準備提出民事索償,不過仍未正式入稟。盧現就司法覆核案及民事索償申請法援,正等待審批結果。盧又指與丈夫認識了巫醫生10多年,巫為他們的家庭醫生,但事發後巫從沒有聯絡她們,在醫委會聆訊中她曾見到巫醫生,但巫卻從沒向她道歉,認為對方沒有悔意。

據覆核申請書指,死者於2016年因痛風症發作向巫浩源醫生求醫。巫向其處方抗痛風症藥「秋水仙鹼」(Colchicine)及抗風濕藥「甲氨蝶呤」(Methotrexate)。申請人指巫就該兩種藥物錯誤地處方了極高劑量予死者。同年11月14日,死者出現血壓低、腹瀉等情況,獲巫撰寫轉介信至東區醫院急症室,但信中未有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及另一藥物的劑量,令醫院找不到死者病因,死者最終不治。醫委會聆訊中巫承認專業失當,最終只被判處停牌3個月但獲緩刑。申請人指醫委會並沒有清楚考慮事發的經過,而且側重於考慮巫的求情但忽略加刑因素。申請人又指,與相關近似案例比較,本個案懲罰卻比案例輕,認為醫委會量刑準則不公,因此要求法庭推翻醫委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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