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勾結外力李宇軒首上庭

李宇軒乘坐有「鐵甲威龍」之稱的囚車到法院。(黃仲民攝)
李宇軒乘坐有「鐵甲威龍」之稱的囚車到法院。(黃仲民攝)

涉12名香港人蛇案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內地因偷越邊境罪服刑完畢後,隨即於上月22日被遣返香港,之後被控串謀壹傳媒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協助罪犯等3罪。他於本周初檢疫隔離期屆滿後,昨午在警方嚴密看管下被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李暫毋須答辯,案件將轉介至高院審理,並押後至5月18日進行交付高院程序。控方以控罪嚴重為由,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沒有提出保釋申請,並放棄每8天保釋覆核的權利,李於候訊期間須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李宇軒昨天出庭期間神情看來沒有異樣,他繼續由大律師羅達雄和律師陳天立代表。陳天立在庭外否認是「官派律師」,又稱被告正處理法律援助事宜。被問到是誰委派他代表李宇軒,以及李是否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時,陳沒有正面回應,表示「當事人意願不願透露」。

兩控罪與黎智英有關

被告於上月24日被落案控告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案件即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其中兩項控罪更與壹傳媒黎智英有關。勾結外國勢力罪指,被告於去年7月至今年2月期間,與黎智英及Mark Simon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

疑藏催淚彈海綿彈等

串謀協助罪犯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與黎智英等人串謀,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協助他自己離開香港到台灣。無牌管有彈藥罪指,被告於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單位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案件編號:WKCC 1107/2021



李宇軒
李宇軒
警方押解李宇軒時高度設防。
警方押解李宇軒時高度設防。
辯方大狀羅達雄(左)和律師陳天立(右)。
辯方大狀羅達雄(左)和律師陳天立(右)。
Mark Simon
Mark 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