搗亂辯論賽判囚 長毛快必提上訴今聆訊

「長毛」及「快必」涉干擾辯論比賽。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社民連「長毛」梁國雄以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於2015年5月星島新聞集團舉辦第30屆全港校際辯論比賽期間,向任主禮嘉賓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示威,抗議人大8.31決定。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故意妨礙合法使用文娛中心人士」傳票罪成,被判入獄7日,而沒有案底的譚則獲緩刑1年。兩人其後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於高院聆訊,並由陳嘉信法官審理。 主審裁判官杜浩成當時判決時指辯論賽的星島職員、嘉賓和觀眾等正行使憲法保障的言論、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他們可獲該場所的專用權,免受滋擾,《文娛中心規例》正是保障他們的憲法自由和權利,而任何示威人士都應透過合法的渠道發聲,由於兩人示威的行為侵犯在場逾2千名人士的權利及自由,最終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處監禁及緩刑。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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