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棚工涉雨傘襲警 因警長供詞不可靠脫罪

【on.cc東網專訊】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名搭棚工人被指用雨傘襲擊身穿便服的警署警長,他否認一項襲警罪,經審訊後今(29日)在沙田法院裁決。裁判官指遇襲警長的供詞不可靠,控方亦未能舉證說明事件的完整過程,因而裁定被告的襲警罪名不成立。法庭另准辯方申請逾3萬港元訟費。

控罪指,22歲被告蔡浩民於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說法是警長在追截黑衣人時,突然遭被告以雨傘襲擊。警長擋開被告攻擊後,被告再持兩傘與他對峙;辯方說法則是被告與友人失散後,突然被人從後叉頸及推撞,才會舉起雨傘作自衞。

裁判官表示,本案關鍵是警長證供的可靠性,惟他在作供時的未能清楚描述襲擊過程,在重要環節的說法有差異,故其供詞受質疑,法庭未能依賴。裁判官又指,警長不會無緣無故接觸被告,惟控方呈堂的影片沒有拍到事件的完整過程,不足以支持控方說法,遂裁定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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