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檢討兒童住宿服務首階段報告提30項建議

【Now新聞台】社署因應童樂居虐兒事件成立委員會檢討兒童住宿服務,據了解第一階段報告提出了30項建議,包括社署的督導組、加入護士及有執法經驗的人,每年突擊巡查幼兒中心六次,並引入院長登記制度。

據了解,首階段檢討報告提出30項建議,涵蓋服務質素、規管監察及規劃供應三方面,包括引入院長登記制度,院長入職時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保護兒童培訓的課程,之後持續進修,確保能夠及早察覺懷疑虐兒情況,並必須舉報。

社署在督導組加入護士出任「保健衞生督察」,聯同曾在執法機構工作人士,至少每12個月到幼兒中心六次突擊巡查,並成立包括醫護、教育、社褔界人士及太平紳士的小組,突擊探訪、抽查閉路電視紀錄及觀察幼兒行為和情緒等,並引入新科技加強監察。

機構必須建立內部審查機制、訂立有效監管制度,管理人員最少每半年呈交管理報告。人手方面,建議改善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由現時1比6.2,提高至1比4.5,增設照顧助理員分擔幼兒工作員職務,亦要增加社工和護士等。

檢討委員會成員、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建議的方向正確及有建議性,但認為政府在監管上需負上一定責任。

狄志遠:「今次事件中,政府在監管過程中有疏漏、有不足的地方,希望政府在報告提交時,再次承認在處理監管過程有疏漏及不足地方,如何進行改善工作及做得更好。」

童樂居早前被揭發虐兒,40名兒童受影響,至少34名職員被拘捕及檢控,社署事後成立委員會檢討兒童住宿服務,在完成首階段中期檢討後隨即展開第二階段檢討,預計明年3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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