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禁止向未成年人賣酒類 議員憂前線員工或與顧客衝突

政府計劃修例,禁止向以面對面及遙距方式向未成年人售賣令人醺醉的酒類。 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擔心,前線售貨員在執行法例時或會與顧客衝突,又關注在網上售賣酒類飲品可如何確認買家已成年。大部分發言的議員都支持修例,但民主黨黃碧雲質疑修例的迫切性及效用。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說,衞生署在修例後會增加定期巡查零售點,若有人向未成年人售賣酒類,最高罰款5萬元。她又說,網上售賣者必須在網頁列明不會售賣酒類予18歲以下人士,買家亦需申報自己已夠18歲。 衞生署助理署長陳少梅表示,法例生效後,會規定售賣點展示警示告示,說明是法例要求,當售貨員遇到不合作的顧客時,可向對方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