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規定從業員須強制舉報虐兒事件 違者將被究刑責

【on.cc東網專訊】兒童事務委員會今日(18日)舉行第14次會議,並公布「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的第一階段檢討報告,就6歲以下兒童的留宿幼兒中心及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服務提出31項改善建議,並將於9月舉辦持份者交流會,預計將分別諮詢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等界別,並視乎諮詢結果,於2023至2024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而第二階段有關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檢討,則將於明年3月完成。

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包括多個方向,在服務質素方面,建議提高留宿幼兒中心的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及增設幼兒照顧助理員、引入跨專業支援、加強員工培訓、引入院長登記制度、申請該職位的人士入職時必須完成保護兒童的培訓課程等。而服務規管及監察方面,則建議加強巡查力度,包括在社署幼兒中心督導組加入由護士出任的保健衞生督察及曾在執法機構工作的人士、成立由太平紳士及不同專業界別的社會人士組成的服務質素小組突擊巡查等。至於服務規劃方面,則建議除了增加更多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處所外,亦加強招募及支援寄養家長以提供更多家庭式的照顧服務。

另外,會上關於「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強制舉報規定」的討論包括,擬立法向指定類別從業員施加法定責任,規定他們須向有關當局舉報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個案,違例者將須承擔刑事責任;並對受保護對象、指定為「強制舉報者」的從業員類別、須舉報的懷疑個案類型、罰則水平,以及如何保障強制舉報者權益等5個範疇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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