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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五人否認拒交資料違國安法 全部否認控罪保釋被拒

【Now新聞台】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兩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以及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再提訊。鄒幸彤及四名常委亦被控違反國安法實施細則,全部否認控罪和被拒保釋,需要還柙。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徐漢光等,由警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因其他案件服刑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副主席何俊仁就由囚車押送。

控罪指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支聯會沒有代表出席,鄒幸彤解釋支聯會全部常委正在還柙或在囚,未能開會決定。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押後到下月28日,讓支聯會有時間授權代表及讓警方檢驗證物。

另外,鄒幸彤及四名常委,包括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控罪指,他們在今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管理或協助管理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該通知的規定。各人否認控罪,案件定於下月21日審前覆核。

控方反對保釋申請,認為各被告公然不按通知向警方遞交所需資料,是公然違反港區國安法。各人在支聯會中屬重要位置,一旦獲保釋仍然會組織活動,危害國家安全。

辯方質疑,現時程序所需的時間,會長於罪行最長可判處的半年刑期,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整日審訊亦無提及相關證據,認為控方理據十分薄弱。

法官認為,不提供資料會令調查受影響,最嚴重可以令犯罪人逃脫,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之一,不信納被告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駁回他們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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