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濫權脅逼罪成立 朴槿惠一審重判24年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因閨密干政及貪腐醜聞,遭彈劾罷免和被捕收柙後,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日下午作出一審宣判,朴槿惠濫權、收賄、脅逼等罪名成立,判監二十四年和罰款一百八十億韓圜(約一億三千二百萬港元)。青瓦台發言人表示,這是令人心痛的事,須牢記今天,不讓歷史悲劇重演。 六十六歲的朴槿惠沒有出庭,法院一審認定,去年四月南韓檢方起訴朴槿惠的十八項罪名中,有十六項成立,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逼企業、泄露公務機密等。判決書說,被告被國民委以總統重任,卻濫用權力,造成國家政治運行秩序混亂,成為南韓憲政史上首位被彈劾罷免的總統,這一主要責任在被告。法官金世潤(音)說,被告濫權有罪,並且判定朴槿惠強逼企業捐助七百七十四億韓圜,給閨密崔順實掌控的基金會。他指出:「被告否認控罪,毫無悔意,還展示出令人費解的態度,歸咎於崔順實和其他涉案官員。」 當天法院以該案受到民眾高度關注為由,允許審判全程電視直播,在南韓十分罕見。朴槿惠沒有出席審判,但法院表示她已通過首爾看守所提交了拒絕出席的事由書,稱「因健康等原因而無法出庭」。朴槿惠的法援律師姜哲求表示,這只是一審判決,將繼續維護被告人的利益直到最後一刻。對於是否上訴,姜哲求表示,將在確認朴槿惠本人的意願後決定。 數百名朴槿惠支持者聚集在法庭外揮舞旗幟,高呼她無罪的口號。青瓦台發言人金宜謙就朴槿惠的判刑表示,無論是從國家還是個人來看,這都是令人心痛的事情,說:「我們將牢記今天,不讓歷史悲劇重演。」 朴槿惠因涉及層面廣泛的貪污醜聞,及企業財閥與政壇間見不得人的關係曝光,引發大規模街頭抗議,在去年三月遭彈劾並被捕。她在長達十個月的涉貪審訊中,大多拒絕合作。檢方認為朴槿惠夥同閨密崔順實等人強逼大企業向財團捐款共計七百七十四億韓圜(約五億八千萬港元)。與此同時,還曾下令制定所謂的「文化界黑名單」,將批判政府的文化藝術界人士及團體,排除在政府補貼支付之外。 這宗政治醜聞牽涉多名政治人物與幾個企業集團之間的貪腐網絡。法院認定朴槿惠濫用職權,脅逼企業向她與崔順實「共同運營」的基金會作巨額捐款,「嚴重侵犯企業經營自由」,認定向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索賄七十億韓圜、向SK集團索賄八十九億韓圜等行為屬實,構成犯罪;認定朴槿惠向崔順實泄露青瓦台文件,泄露公務機密罪名成立。 檢方在二月二十七日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入獄三十年,罰款一千一百八十五億韓圜。干政醜聞主角崔順實濫權、貪污和干預國家事務有罪,二月已被判二十年監禁和罰款一百八十億韓圜,追繳犯罪所得七十二億韓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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