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甥女卻施虐 女子認罪被官斥力有不逮應求助

【on.cc東網專訊】6歲女童因做功課問題,被收養她的姨母掌摑及扯頭髮,導致頭皮受傷,幸得社工揭發事件。案件今天(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任職診所護士的姨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故意襲擊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斥責被告「人前人後兩個樣」,下令將案押後至7月2日判刑,期間准被告保釋,並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協助量刑。

41歲被告董麗芬,原本被控2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故意襲擊罪。被告今天承認其中一項控罪,指她在2020年11月4日,在土瓜灣漆咸道北富邦大廈某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 名6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另一項控罪則獲撤銷。案情指,被告是X及其姊姊的姨母,是兩姊妹的主要照顧人。案發當日,被告因為X的功課問題打了X的手掌6下、掌摑臉部2下。X的眼淚滴落地上,被告就叫X拿毛巾抹乾地板,並一度推X的頭落地,再又扯X的頭髮及踢X的頭一下。後來社工揭發事件。醫生檢查後發現X頭部有1厘米扇形擦傷,左前臂也有1.5厘米的疤痕。

辯方求情指,被告家庭背景特殊,她不忍心見到X兩姊妹一出生便無父無母,所以決定和丈夫收養她們。據知X的母親為吸毒者,現已與被告斷絕聯絡。不過辯方律師就指X不擅表達自己,被告無法與X相處,結果用錯方式管教,令2人關係陷入死胡同,導致今次事件。律師今日呈上多封由被告的兄姐及教會朋友所撰的求情信,信件均指被告的行為與她平時的表現大不相同,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直指本案情況嚴重,法庭一定要保護受害人,及對有潛在風險會向小朋友使用暴力的人作出阻嚇。裁判官訓斥被告,指「當你決定要接佢返屋企、成為佢父母,呢個就係你終身責任」,並強調X兩姊妹遭受不同待遇,對她們日後成長有很大影響,會「好難做人」。裁判官相信被告的親兄弟姊妹都不知道被告在家中的一面,對X來說十分危險,認為被告應該為今次事件曝光感到慶幸,如果被告力有不逮,應該及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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