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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例區議員需宣誓 違誓5年不能參選

政府今日(23日)宣布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等,政制及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修例有六項重點,包括: 1、法例中清楚解釋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題述 2、引入區議員需作出宣誓 3、宣誓及聲明條例加入具體宣誓要求或忽略作出誓言後果 4、統一監誓人的安排 5、修訂立法會條例和區議會條例,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的人喪失出任公職的資格 6、行政長官、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加入限制,如果任何人曾違誓被取消資格,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即喪失5年內被提名或當選的資格。 政府今日(23日)宣布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等,政制及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修例有六項重點,包括: 1、法例中清楚解釋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題述 2、引入區議員需作出宣誓 3、宣誓及聲明條例加入具體宣誓求或忽略作出誓言後果 4、統一監誓人的安排 5、修訂立法會條例和區議會條例,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的人喪失出任公職的資格 6、行政長官、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加入限制,如果任何人曾違誓被取消資格,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即喪失5年內被提名或當選的資格。 而負面清單包括: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擁有及行使主權;宣揚港獨;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事務;作出損害或有傾向損害基本法裡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體制秩序;侮辱國歌等國家主權象徵標誌。 而行政長官將會統一擔任各級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及區議會的監誓人。如果律政司司長認為相關議員違例,可以向法庭提出法律程序,有關議員自動暫停職務,直至有裁決。如果不服初審,可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以其更快確定議席。 曾國衛又表示,不是針對民主派而修例。 曾國衛,如果是愛國但不尊重或承認由中國共產黨帶領的制度,是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