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 馬逢國:有責任交代清楚底線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的檢查員指引,列明任何影片不應有可能煽動或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內容。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以國家安全已立法作為前提,政府有責任確保各方遵守規範,電影放映前要經電檢處審查,製作人毋須擔心犯法。但他理解業界關注審查的尺度及標準,政府有責任向業界交代清楚底線,最好有實際例子。 馬逢國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今次修訂電檢指引不會對創作有很大的限制,認為香港人有很強創作能力,有許多方法表達。被問到在電影中如有殺害警員或領導人的場面,是否會被視作煽動觀眾,馬逢國說要交由審查人員掌握,審查過程需要避免「過緊」。他又提到電檢條例曾於90年代修改,當局是時候考慮再作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