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優化取消強積金對沖 資助額329億元為期25年

《施政報告》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提出優化政府資助計劃,資助金額按通脹調整至329億元,為期25年。 新資助計劃簡化計算方法,為僱主每年員工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支出,訂立50萬元界線,50萬元內的支出,在取消對沖後頭9年會「封頂」,其中在首3年,僱主只需承擔每名員工一半開支,支付上限是每人3000元,以較低者為準,例如在取消對沖後第3年,每名員工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支出為3萬元,僱主只須付3000元,其餘由政府資助。在第4年開始,僱主承擔比例及上限會上升,在計劃尾段、即第20年至25年,僱主要承擔每名僱員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的95%,在第26年不再有政府資助。 至於超出50萬元的支出,就不設上限,首3年僱主承擔比率為50%,之後逐步遞升,由第13年開始政府不再提供補助。 在取消對沖安排下,僱主要設立專項儲蓄戶口,強制供款支付兩金開支,而新計劃的資助金額,與專項戶口結餘脫鈎,勞工處處長孫玉菡表示,安排能夠讓僱主更明確預計要支付的金額,而新計算方法較簡單直接,讓商界更放心。 孫玉菡表示,近9成中小企每年兩金支出不多於50萬元,相信他們會受惠於較高資助,又不認為新安排會引發解僱潮,會透過抽查及舉報等制度,監察不誠實手法。他提到,勞僱會一致認為簡化計劃較易明白,會在實施後5年進行中期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