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會提出修例收緊年長職業司機體格證明要求
政府提出收緊年長職業司機的體格證明要求,計劃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例建議,預計明年第三季至年底落實新安排。 根據運輸及物流局和運輸署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建議將年長商用車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由70歲或以上降低至65歲或以上,並將達到年齡門檻後的駕駛執照有效期由1年或3年改為1年;修訂體格檢驗證明書的內容,對商用車司機採用較嚴格的體格標準,例如將視覺和聽覺測試定為必須檢查項目;賦權運輸署署長處理懷疑司機健康有問題的個案時,可要求司機提交醫療報告。 修例亦建議,一併收緊教車師傅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由70歲降至65歲,與商用車司機看齊,日後符合要求的教車師傅才可獲簽發或續發相關駕駛執照。 政府強調,建議為商用車司機設立較嚴謹的體格證明要求,目的並不是要令達到指定年齡的商用車輛司機無法繼續從事有關行業,反而是希望透過新措施讓他們及早進行恆常的體格檢查,及早預防或醫治可能影響駕駛能力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