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五刊憲海洋公園條例修訂 賦權推展未來策略

政府周五刊憲《2021年海洋公園公司(修訂)條例草案》,以修訂《海洋公園公司條例》,提供明確法律基礎,賦權海洋公園公司推展公園的未來策略,並將於下周三(23日)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去年年中連同海洋公園公司就公園的未來路向展開重新審視工作,並於今年年初公布未來策略,以期將公園轉型為專注於保育和教育、扎根自然並結合歷險與娛樂元素以提升訪客體驗的度假勝地和休閒區。 《條例草案》的主要修訂,包括擴展和明確訂明海洋公園公司的職能除卻康樂、教育,亦涵蓋保育,並賦權公司可在園區範圍以外進行康樂、教育及保育的工作;明確賦權海洋公園公司可就執行其職能而與其他人訂立合約或安排,讓公司可以將部分園區的運作外判;精簡海洋公園公司運用海洋公園信託基金推展其職能的相關審批過程;以及廢除《海洋公園附例》(第388B章),配合公園的新營運模式。 財委會已於今年3月19日批准相關的財務安排,今次修訂法例是落實海洋公園公司推展未來策略的下一步工作。(ha/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