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劉夢熊從授勳名單剔除 意味褫奪銅紫荊星章勳銜

政府刊憲,將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從特區授勳名單中剔除,今天起生效。劉夢熊於2010年獲頒銅紫荊星章,即代表有關勳銜被褫奪。 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2013年初,去信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中止廉署對他於東方明珠串謀詐騙案的調查,2016年被裁定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8個月。劉夢熊其後提出終極上訴,最終被駁回。 根據禮賓處資料,為維持特區授勳及嘉獎制度具高度完善持正水平,如獲授勳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構成疑問,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獄1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有損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等,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勳銜。禮賓處處長會啟動褫奪機制,每宗個案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