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指定垃圾袋重新招標 不再要求製造商在港設廠

政府就垃圾徵費計劃的指定垃圾袋重新招標,取消部分條款,減省成本。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之前招摽發現,價格較原來預算昂貴很多,超出預算,因此刪除部分標書要求,包括不再要求製造商需在香港設廠。 謝展寰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製造商在哪裡設廠也可以接受,不論內地或在其他地方設廠也沒有太大關係。由於可省卻在港設廠的時間,有信心今年內仍可以實行計劃。 謝展寰解釋,香港的下游回收業界本來就不多,當局會要求中央處理收集廢膠,除了要求到屋苑收集,也要求交予認可下游回收商將廢膠轉做原料,並按原料多少付錢。因此即使製造商不在港設廠,但需由本地回收商收集原料,可以加大本地回收能力,也避免以往回收物料被混合到一般垃圾處理的問題。 他又說,香港在垃圾徵費問題上相當落後,很多地方例如南韓及台灣已實行超過20年。他相信,垃圾徵費可以改變市民的行為模式,以外國經驗,快則一、兩年,慢則三、五年,可以慢慢改變社會風氣,形容政府不適宜聘用大量人手去埋伏檢控市民,而是加強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