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洪水橋發展計劃張貼收回土地公告

地政總署今日在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一期發展計劃工程範圍內將會收回的土地張貼公告,指出有關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今年10月24日,需歸還政府所有。政府將會按程序,於張貼收地公告後,向相關的土地業權人提供特惠土地補償。 地政總署表示,有關土地歸還日期,並非工程範圍內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須遷出的限期,他們應留意地政總署今年7月9日,分別向他們發出的信件內所註明的遷出限期。地政總署會在各個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遷出限期前3個月,按照適用程序,另行在相關範圍張貼通知。署方及相關部門正全力處理受影響土地業權人、住戶及業務經營者的補償安置事宜,致力在清拆工作開始前,完成跟進工作。 地政總署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收回合共195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12公頃,以及涉及約10個墳墓及42個金塔的土地,以便落實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