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設海濱管理局諮詢公眾

發展局與海濱事務委員會就成立法定海濱管理局展開首階段公眾諮詢,為期3個月。諮詢文件表示,維港海濱全長73公里,由於不少用地已發展,對再發展具連貫性的海濱長廊造成掣肘。

文件指出,由於當局目前的架構和營運模式,未能達到全面發展、設計、監督和管理海濱的目的,因此建議成立法定部門處理。諮詢目的是提供基礎讓公眾討論,令海濱更有活力及多元化。

委員會公眾參與核心小組主席吳永順表示,首階段公眾諮詢為期3個月,主要希望了解市民對維港海濱發展願景,現時維港發展與管理模式能否符合市民期望,應否成立專責的海濱管理局,以克服現有模式的不足等。

他又說,規劃發展海濱長廊一般需時5年或以上,但若獲得專項撥款支持,便毋須逐年向政府申請資源,可以加快發展。他並強調,政府並無預設立場,期望公眾就管理局的職能和架構提供建議。待委員會整理公眾意見後,會再展開第二階段諮詢。

海濱事務委員會早上在政府總部舉辦海濱發展研討會,約600名專業人士、學者、學生及商界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