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未過試用期公務員若遭起訴參與非法活動須被解僱

政府指未過試用期公務員若遭起訴參與非法活動須被解僱

【Now新聞台】公務員事務局致函部門主管指,未通過試用期的公務員,若因參與反對政府施政的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及遭起訴,應被立即解僱。

局方在信中指,部門主管應監測未過試用期的公務員的能力及操守,確保符合正式聘用標準,而一旦公務員被起訴相關罪行,會讓人懷疑是否適合繼續出任職位,強調部門主管作決定前,不一定須考慮控罪是否達到定罪門檻。

至於在試用期內被捕但未有被起訴的公務員,主管亦可按證據及法律意見解僱他們。

公務員事務局稱,主管作最後決定前,應讓涉事的公務員充分解釋,及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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