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疫苗通行證」 傳商場公共交通擬納表列處所

<匯港通訊> 政府昨日公布由2月24日起推行「疫苗通行證」,涵蓋所有室內範圍,未接種疫苗不得進入相關處所。市民都關注新的表列處所範圍。有報道引述消息指,當局擬將商場及公共交通工具處所納入表列處所名單,但需一步研究及考慮。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指,提升疫苗接種率是抗疫「出路」,2月24日推行「疫苗通行證」,由行政會會通過修訂預防及疾病條例599F,將表列處所的適用範圍擴大,政府各局正研究擴大至甚麼處所,詳情稍後公布,她形容「總之室內能夠做的今次都要做。」

而現有的表列處所涵蓋多類場所,包括:餐飲處所、酒吧或酒館、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派對房間、美容院及按摩院、會址、夜店或夜總會、卡拉 OK 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體育處所、泳池、酒店或賓館、郵輪、活動場所、學校、部分政府文康設施,如公共圖書館等。

因應「疫苗通行證」措施,「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亦已更新,可加載電子疫苗接種記錄(電子針卡)二維碼,並同時支援儲存「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

市民更新程式後,若不加入電子針卡或豁免證明書,在掃描食肆或處所的二維碼後,將顯示紅色的警告圖案及「未有儲存接種記錄」;有加入針卡,就會顯示藍色二維碼。確認頁面同時顯示計時器,方便場所負責人辨別程式真偽,防止有人截圖進入場所。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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