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改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給刑事案的法援受助人

政府提出改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給刑事案的法援受助人

就法援制度檢討,政府提出,改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給刑事案件的法援受助人,只在特殊情況下才接受受助人提名律師。 有大律師認為安排令案件分佈更平均,但一些受助人在等候法援期間已與律師建立信任,若能夠由對方跟進案件,會較為順暢。 有立法會議員歡迎政府建議,認為能夠解決法援被濫用等問題,對法律界和受助人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