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引入海外註冊醫生 醫生團體憂沒判斷質素標準

馬仲儀認為,「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5年」不能取代執業試。(港台圖片)

政府早前提出條例草案,希望可以放寬引入海外醫生,本月稍後時間將會提交立法會,建議主要包括,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另外又建議成立一個委員會,揀選認可大約100間非本地醫學院的畢業生,並已在當地獲取醫生註冊資格或專科醫生資格;所有獲批申請人要先獲公營醫療機構錄取,並在取得專科醫生資格後,於有關公營醫療機構工作一段較長時間,之後應可免試正式註冊。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認為,「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5年」不能取代執業試,指一般公營醫療機構工作評估,大多涉及一般工作表現,與學術無關。對於當局早前指將成立委員會決定認可醫學院名單,質素須與本地兩間大學醫學院相若,馬仲儀認為,基於本身地區或者文化環境,每間醫學院的課程內容以及醫療系統皆不一樣,沒有統一標準判斷相關質素是否符合本港的水平。 香港執照醫生醫學會榮譽秘書江家銘說,政府目前無列明規定在港服務的5年期間需為臨床工作,又擔心委員會缺乏一個客觀和清晰的準則揀選認可非本地醫學院,如果統一要求非本地醫科生考取執業試才取得註冊,可更公平和保障相關畢業生水平與本港兩間醫學院相若。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期望,條例草案盡快通過,相信條例草案已設立足夠關卡,確保能夠引入具質素的海外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