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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立法引入企業拯救程序 助經營困難企業「翻生」

【Now新聞台】上月強制清盤令有44宗,創4年來的新高。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計劃立法引入企業拯救程序,協助申請清盤的公司,在45日內由專業人士尋求方案,避免清盤。

疫情下破產及清盤數字惡化。破產管理署顯示,9月發出778張破產令,強制清盤令則有44宗,兩者都是4年來新高。強制清盤令全年累計159宗,提交清盤呈請書有319宗。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因應庫房面臨財赤,不會再全民派錢,而針對公司清盤情況,政府將提出企業拯救程序立法,協助清盤的公司翻身。

許正宇:「我們希望有45天的空間,當銀行作為有抵押的債權人,在不反對的情況下,可以啟動這個空間。意思是這段期間,專業人士,不是公司的管理人員,他們可以進場,幫公司尋求新的拯救方案,令有前景的企業,如果因為短期經濟波動而出現短期情況,有機會翻生。」

企業拯救程序的立法工作,在2000年已呈交立法會,但因為意見分歧及時間緊迫,未能在會期內完成。及後09及14年都做過諮詢,結果今年的審計報告批評政府仍未立法。

有中小企指,企業拯救程序對債務較輕的公司最有幫助。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這個方案可以幫助一部分企業,至於有多少,要視乎申請破產的個案,數千個企業本身有多少,是負重債和債務比例很有關係。如果他的債務很高,想找『白武士』也很難。」

他評估措施推出後,能幫助二、三千間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有助保住過萬僱員的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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