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招撤對沖 擬降長服金上限

政府拋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方案,盼能在平衡各方利益下,為打工仔爭取較佳權益。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答允修訂「取消強積金對沖劃線方案」,調高補貼僱主五成的比例,又立法規定僱主需額外儲蓄供款薪金百分之一,以應付取消對沖十年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政府又同意保持現行月薪三分二計法,但賠償上限需由目前三十九萬元,下調到二十萬至二十五萬元不等。勞顧會勞方代表認為新修訂方案繼續削勞工權益,但會兩害取其輕,資方則促政府補貼要「永遠落水」。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與傳媒聚餐時指出,政府理解商界及勞工界對「取消強積金對沖劃線方案」的憂慮,鑑於僱主願額外付出百分之一供款解決問題,所以政府會研究立法規定僱主儲蓄,以預留額外金錢,為日後能有足夠金錢支付僱員遣散賠償。至於會交金管局抑或積金局去管理僱主儲蓄戶口、儲蓄多少及會否有投資成分等,他指仍要審慎研究。 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後,政府會補貼僱主十年,由起初五成比例,再兩年一減;張建宗透露,會研究增加五成的補貼比例,至於商界要求延長補貼期,他直言補貼僱主只是一種工具,政府最終是要離場。 至於勞方反對政府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賠償計算,由月薪三分二降至二分一,張建宗指政府可保留現行三分二計法,但長服金遣散費上限三十九萬元要下調,至於是否減至二十萬元,未有定案。近年打工仔平均被對沖金額逾七萬六千元,且工作年資短,下調賠償上限可作研究,他指政府經濟顧問、統計處正作數據分析,了解修訂方案對政府財政承擔的增幅,會再與勞資雙方探討。 他稱,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原則與上屆政府脗合,並無「霸王硬上弓」及「大石砸死蟹」,他與特首林鄭月娥亦是上屆取消對沖的建築師,方案已想得好透轍,取消對沖是要為基層多著想、平衡僱主僱員利益而做。 據了解,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前天與勞顧會委員午宴,已提出政府新修訂建議,會助僱主設儲蓄戶口、下調賠償三十九萬元上限及回復三分二月薪計法,僱主額外儲蓄比率可為薪金百分之一至二,羅致光會上提及下調賠償額可到二十萬至廿五萬元。 勞方委員周小松指,政府降低賠償計法,以至最新下調三十九萬元上限,都是削弱勞工權益,對打工仔不公道,鑑於最新方案對基層影響較少,勞工界須權衡新建議,兩害取其輕,但仍要待政府交出推算數據,才可決定是否接受。另一勞方委員鄧家彪指,政府調整已表現出有誠意,下調賠償上限的影響,較降低計法的層面小,方法較可取,但須待政府公布才具體分析。 商界委員施榮懷則指,商界不反對儲蓄額外供款百分之一,但對長期不遣散裁員的企業,儲蓄只會累積愈多,不明有何作用,他認為政府應設儲蓄上限及定出監管機構,他亦促請政府一次過撥出三百億元成立一基金,支援無力儲蓄的初創企業,支付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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