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推消費券 消息指首輪後政府會再甄選儲值工具承辦商

政府消息人士說,重新甄選承辦商是因為過去一年看到有其他支付工具的運作成熟,希望給予市民更多選擇。(港台圖片)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再推出消費券計劃,金額增至1萬元,分兩期發放。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4月時當局會向去年已成功登記的630萬名市民,透過去年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先發放首輪5000元消費券,市民不能轉換平台。政府之後會再甄選儲值支付工具承辦商,餘額會跟新登記市民的消費券一起在年中左右發放,市民屆時可再決定是否轉換平台。 消息人士說,如市民去年已選取指定3個電子錢包,4月時可一次獲發首輪5000元消費券,有使用期限,如使用八達通,則會再分兩期發放,首輪4000元,要在特定時間內用完才可領取餘下1000元。消息人士又指,雖然八達通的儲值額上限為3000元,但只要卡內餘額低於3000元,市民便可無限次拍卡領取消費券,直至領完為止。 消息人士指出,重新甄選承辦商是因為過去一年看到有其他支付工具的運作成熟,希望給予市民更多選擇,並透過良性競爭,提供更多優惠,令消費氣氛更好。 至於消費券用途方面,消息人士說與上一輪一樣,只能用於本地餐飲、零售等,不能套現,亦不可用於支付政府費用。政府預料新一輪計劃行政費為大約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