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知市民移走2015年內安葬於6個墳場先人遺骸

政府刊憲,通知市民須移走2015年內安葬於6個公眾墳場的先人。 涉及的墳場包括粉嶺和合石墳場、長洲墳場、大嶼山大澳墳場和禮智園墳場的棺葬墓段;羅湖沙嶺墳場T段及沙嶺金塔墳場的政府金塔墓段。 市民如要求自行安排撿掘及處置先人遺骸,須於下月2日或之前,前往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出申請。如果限期前無人申請處置的先人遺骸,食環署會將相關的遺骸火化,骨灰會安葬於羅湖沙嶺金塔墳場或其他墳場。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食環署署長獲授權指示,從公眾墳場內移走及處置埋葬不少於6年的遺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