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員串謀中醫師詐騙醫療費

消防處任職超過20年的2名男救護員,涉嫌於11至12年間,串謀2名註冊中醫師,以虛假收據詐騙消防處及一間保險公司的醫療費用,涉款逾7萬元,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共30項串謀詐騙罪,4名被告今在觀塘法院否認控罪開審。 救護員林國強及譚振興,同為54歲,分別隸屬消防處藍田救護站及大赤沙救護站;兩名註冊中醫師分別是李博霞(72歲)及何榮錦(65歲)。 控方透露,第一被告於2010年11月因工受傷,11至12年間曾向消防處遞交51份申請關於退還中醫治療費用表格、及相關藥單及收據,涉款4萬多元,惟控方其後表示,被告及2名中醫曾於收據所顯示的日期離開香港,懷疑各被告串謀詐騙醫療費用。 負責審閱相關醫藥費用申請表格的消防處行政主任的張女士今午供稱,若然申請人並非在單據所列名的日期求診或取藥,則構成欺騙,但辯方律師則指出,根據指引,申請人只需申報一共取藥次數、並不需列明何時提取藥單。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續審,控方屆時將傳召一名獲豁免起訴證人,據悉該名證人在兩名中醫駐診的藥房工作。 法庭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