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下午開特別會員大會 就解散進行表決

教協下午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就解散教協進行表決。 有參加大會、已成為教協會員33年的教師表示,對教協要解散感到無奈,形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形容教協是維護教師權益的組織,擔心解散後沒有代表為教師發聲。 有教師會員表示,傾向投票支持解散,感到不捨及不開心,但理解有關決定,指現時的政治環境不理想,不解散可能會影響教協發展。 根據教協會章,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的法定人數,包括需要至少80名合格會員代表。根據議程,大會將表決授權理事會處理與解散一切相關事宜,包括變賣所有物業、財產及經費、清還債項、終止僱傭合約等。大會亦將議決所有合資格會員在處理與解散相關的開支及債項後,均分全數餘款。 教協上月底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修改會章,降低解散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