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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公布 教師應自覺維護國安

【Now新聞台】教育局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列明教師不應參與違反港區國安法等法律的活動,而面對嚴重專業失當個案,教師可被終身停牌,法庭判決並非唯一的參考。

教育局向業界發布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長三十頁,指教師除了專業知識,還須具備道德情操,在多個範疇列出「應該」與「不應該」做的行為。

在恪守法治的章節提到,教師應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正確理解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尊重國家基本制度;若在校內發現任何潛在違法違規行為,應向學校管理層、警方舉報;教師被捕或被控任何罪行,須向學校即時申報。

教師不應該參與違法活動,不應向學生傳遞違反社會秩序的訊息,亦不應縱容校內潛在違法違規活動。

教師要盡忠職守,不應因個人立場,選取不符合教育局指引的教材,向學生灌輸偏頗觀念,不點名引述兩年前有小學錯誤教授鴉片戰爭歷史的個案,指是妨礙學生建立國民身份認同,教師當時被取消註冊,科主任就收譴責信。

新指引又列出處理教師涉嫌違反專業操守的流程,局方會設由首長級人員組成的內部專責小組審視個案,教師有申述及上訴機制,輕微個案會被發勸喻信及警告信,就極嚴重個案會取消教師註冊,並訂明在若干時間內,例如三年,不會再考慮註冊申請,甚至終身停牌。

指引提到,法庭判決並非處理教師違法個案的唯一參考,即使教師最終因為種種理由未有被定罪,教育局若從學生福祉及教師專業的考慮,覺得行為是不能接受,都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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