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參加直選人數少 有候選人去世失資格將中止選舉程序

立法會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繼續開會審議條文。 當局表示將會修例,地方選區在選舉日前,如果有候選人去世或喪失參選資格,將與傳統功能界別選舉安排一致,選舉主任要發出公告,宣布選舉程序中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解釋,當局是考慮到如果有關選區只有兩至三名候選人,而其中一位去世或喪失資格,選民可能會失去心儀候選人或由一名無支持的候選人當選,所以有需要中止選舉程序,重新提名。他說以往地方選區是名單制,因此不必中止,但現時已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因此有可能只有兩至三人競逐,所以有需要參照功能組別選舉的以往做法。 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有關想法未必放諸四海皆準,又引用美國的選舉為例,指出有些議席如出現類似情況,會由州長委任作為替補。她又關注如果有關選舉中止,政府會否發還選舉開支。 工聯會麥美娟批評有關做法對另一名合資格候選人不公平,有人可能會利用此漏洞,在選舉提名期截止前一刻才遞交申請表,從而嘗試令選舉中止。她又說,現時選區劃界擴大,選舉工程開支將增大,如果政府不發還有關開支,將對候選人有大影響。 鄧忍光表示,若選舉中止,即選舉從未進行,因此政府不會發還有關開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有關議題受議員關注,政府會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