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CNN造謠誣衊 法律界指東方創辦人屬清白之身

【on.cc東網專訊】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絡(CNN)於9月5日刊登一篇有關《東方日報》的報道,內容顛倒是非,例如CNN報道提及《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珍先生及其兄長馬惜如先生,兩人分別於2015年及1992年逝世往生,卻無故被人大做文章,部分內容更涉及誹謗本集團及集團榮譽主席。有法律界人士質疑,有人疑利用往生者無法控告在世之人誹謗的漏洞,又稱馬惜珍先生及其兄長馬惜如先生在法律層面上皆是清白之身,如今卻含冤受屈,炮轟CNN未有全面報道事實。有學者更質疑兩人往生多時,CNN為何突然提起兩人,批評CNN枉為一個傳媒機構,別有用心作出報道,刻意打壓東方。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馬惜如先生從未被拘捕及檢控,亦未經法庭審訊,根據法律無罪假定原則,實屬清白之身。她又提到,基於事發時為60、70年代,在港英政府統治下,貪污問題嚴重,馬惜如先生對司法無信心,前往台灣而不返港是可以理解。馬惜如先生及馬惜珍先生兩人都未經法庭定罪,用「潛逃」兩字形容兩人前往台灣的行徑,實屬不當。

龔指出,2005年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致函馬惜珍先生,承認當年的檢控證據不足,不夠證據作檢控;2014年律政司更指明馬惜珍先生將會無罪釋放,事實證明案件為冤案,而馬惜珍先生含冤受屈,基於對當時司法制度無信心而前赴台灣居住,行為可以理解,亦可避免坐冤獄。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稱,任何人未經審判定罪,均屬無罪。他指CNN作為傳媒,報道應以公眾利益為依歸,批評CNN是別有用心,企圖利用不客觀、偏頗和斷章取義的所謂假新聞報道,試圖打壓香港的傳媒機構(東方日報)及損毀往生者的聲譽,明顯地違反新聞從業員的專業守則,並可能觸犯民事的「誹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認同,在法律原則下,馬惜如先生從未被捕及被檢控,在法律上是清白的。對於CNN指馬惜如先生及馬惜珍先生「潛逃」台灣,他認為使用「潛逃」字眼形容,實為「唔公道、唔公義、唔合適」。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稱,馬惜如先生及馬惜珍先生已往生多年,年代久遠,與現時《東方日報》的營運亦無關係,質疑為何CNN要提起兩人,是否只為吸引讀者眼球而穿鑿附會,亂作一通?還是另有用心,刻意貶低及打擊《東方日報》。雖然西方經常標榜文明社會、重視人權、重視言論自由,但上述所謂「自由」是否可以代表作出不負責任報道?是否可利用往生者「作故仔」涉嫌誹謗兩人?

陳又指,CNN所報道有關馬惜如先生及馬惜珍先生事件發生於殖民地時代,不排除當時外國政府陷害忠良,而CNN未有了解全盤事實,便將其所謂「事實」簡化,再當成一個真實事件報道。他批評CNN報道手法低劣,最基本的fact check(查找事實)都未能做到,只報道未經查證的事件,枉為一個傳媒機構。他又質疑《東方日報》與本地其他傳媒有競爭,現今黎智英官司纏身,西方勢力隨即企圖打壓東方,而美媒CNN亦懷疑參一腳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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