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指喬映瑜幾度哽咽 認知到內地法治公平公正嚴謹

新華社報道提到,喬映瑜指自己已經認知到內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嚴謹。(港台圖片)

被判偷越邊境等罪成的「12港人案」,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判監3年及2年,另外偷越邊境罪的8人,各被判囚7個月;餘下2名未成年人士則不予起訴。

《新華社》報道,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星期一審理案件當日的情況,提到被告人喬映瑜在最後陳述時幾度哽咽,指自己已經認知到內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嚴謹,自己亦獲得應有權利。

報道又引述喬映瑜說,因為過往自己的偏見和衝動,做出很多對社會、家庭有危害的行為,觸犯一連串法律,感到後悔萬分,希望法庭可以寬大從輕處理,盡早回歸社會,作出貢獻,讓自己有足夠時間給家庭做出彌補。

報道提及,多名被告人在最後陳述時表示,以往輕信他人傳言,對內地執法、司法機構存在嚴重誤解,現在已經親身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除了反省今次犯罪外,還深刻反省以往的過錯,對家庭、社會的不負責任,後悔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