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被控藏有10支雷射筆案轉介區院審理

【Now新聞台】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涉嫌藏有10支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案件將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方仲賢須於明年1月19日到區域法院答辯,他獲准以現金一萬元繼續保釋,須遵守宵禁令、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控罪指,方仲賢去年八月六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和桂林街一帶,購買十支雷射筆,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又涉嫌在警員檢取手機作調查前,將手機重新設置,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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