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2024|政府擬立法管劏房 面積不少於 8 平方米 須有窗、獨立廁所 業主不合規須負刑責|Yahoo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在《施政報告》公布取締「劏房」政策,擬定最低標準,面積不少於 8 平方米。現時香港有約有 110,000 戶人家居住在分間單位。(資料圖片 / AP Photo/Kin Cheung)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在《施政報告》公布取締「劏房」政策,擬定最低標準,面積不少於 8 平方米。現時香港有約有 110,000 戶人家居住在分間單位。(資料圖片 / AP Photo/Kin Cheung)

【Yahoo 新聞報道】一如外界早前預期,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在《施政報告》公布取締「劏房」政策。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最低標準,取締不適切單位。市場上不合標準的劏房須改建,合標單位將名為「簡樸房」,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 8 平方米等,要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要負刑事責任,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

李家超指出,現約有 110,000 戶人家居住在劏房,顯示有實際需求,而由於把原有單位分間後出租的租金總收入比整個沒分間單位出租高出很多,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類租賃。政府認為,適當的規管會讓出租的「簡樸房」在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

政府建議「簡樸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 8 平方米等。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及副組長房屋局局長會公布細節,並諮詢立法會及持份者,制訂立法內容及登記時間表等措施。

在立法之後,如果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政府會給予現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業主時間,進行所需工程。法例會設寬限期,期間不就違法出租採取執法行動。政府會為此設立登記制度,讓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

登記制度只接受現有的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登記,而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房屋局局長將獲法例授權在寬限期完結後,按實際情況,決定何時針對哪些分間單位分批有序採取執法行動。《施政報告》指,不合資格的單位會「有序被取締」,「數目會逐步減少,直至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