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新寶戲院假日裝修 無許可證違噪音條例判罰1.9萬

新寶戲院。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旺角新寶戲院裝修工程的分判商(藝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於假日違規進行裝修工程,今日連同有關工程的總承辦商(鑑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9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去年10月突擊巡查時,發現涉事的分判商在假日進行裝修工程時使用機動設備及進行敲擊工序時發出噪音,事前並沒有獲發建築噪音許可證。環保署在完成調查及蒐證後,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有關分判商,而該工程的總承辦商亦因促使有關違規工程發生而同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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