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被判緩刑李永達鍾耀華就定罪提出上訴

涉及9名被告的佔領運動案中,被判處緩刑的李永達鍾耀華,就定罪提出上訴,意味著已被判刑的8名被告均提出上訴。 律政司回覆查詢時表示,在星期二及星期四,分別收到李永達和鍾耀華的上訴通知書。 案中有8名被告在上月24日判刑,除了李永達及鍾耀華,「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6人早前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餘下的被告陳淑莊,因為切除腦瘤手術,押後至下月判刑。 戴耀廷、陳健民被判監16個月,邵家臻、黃浩銘就判監8個月,朱耀明、鍾耀華、李永達獲判緩刑,張秀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