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興國際(00803)遭判決償付1.24億元人民幣及其利息

<匯港通訊> 昌興國際(00803)公布與歌山建設(作為原告人)向濱海僑宏(作為第一被告人)及該公司(作為第二被告人)的訴訟進展,鹽城市人民法院已於2020年10月14日開庭審理涉及建築合約及擔保項下指稱的未償還結餘的有關索償,12月30日下達了判決書。鹽城市人民法院下令濱海僑宏(並由晶興國際共同承擔)於判決生效日後10日內,向歌山建設(其中包括)支付(i)第一項索償約8241.2萬元人民幣及其利息;及(ii)第二項索償的4185.3萬元人民幣及其利息。歌山建設、濱海僑宏及昌興國際公司均沒有於訂明的時間內提出上訴,因此該判決為最終判決,合計索償額涉逾1.24億元人民幣及其利息。

(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