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二月起申請 三月底前發放 茂波:聽到社會聲音 向280萬人各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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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財政預算案》「補漏拾遺」計畫出爐,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一次性關愛共享計畫,讓全港年滿十八歲但無交稅、無物業及無領取綜援等津貼的「三無」市民申領四千元,而在預算案中退稅及退差餉,或正領取各類福利「出三糧」後的額外金額合共不足四千元,則可獲發差額,預料有二百八十萬人受惠,涉及公帑一百一十億元。有關申請及發放款項安排,將交由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負責,政府目標希望在明年二月開始接受申請,三月底前完成發放。陳茂波表示,是聽到社會上的聲音及意見後作出調整,強調措施仍具針對性;特首林鄭月娥亦指措施能回應市民期望,並非「跪低」。 本報記者 預算案推出不足一個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聯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會見傳媒,宣布加碼「補漏」,向合資格人士派錢四千元,申領者需符合四項條件,包括今年年底或之前滿十八歲,持香港身分證並通常居於香港、沒有繳稅、沒有擁有物業,及沒有申領綜援及長者生活津貼等援助。如果市民擁有物業並用作自住,沒有繳交薪俸稅而享有的差餉寬免少於四千元,或須繳交薪俸稅,但退稅和差餉寬免的得益合共少於四千元,也可申請發放差額。 「三無」領全數 其他獲差額 至於領取社會保障金額包括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生果金等人士,在預算案中額外獲發相當於兩個月津貼的金額不足四千元,同樣可獲補發差額。政府料共有二百八十萬人受惠,涉及約一百一十億元,將由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負責申請及發放有關款項,政府將就二○一八年撥款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以取得實施新安排的款項。 涉款110億 由職家津辦負責 本來堅稱不主張派錢的陳茂波突然華麗轉身,被問及為何不索性全民派錢,他強調計畫仍具針對性、聚焦,又否認受政黨施壓而改變主意,指預算案公布兩日後,已表明會研究擴闊關愛共享的覆蓋面,「這個最主要是聽到社會上的聲音」,並強調計畫並非「恒常的事」。至於為何將金額訂於四千元,他未有正面回應,僅稱各政黨有不同建議,認為四千元是一個比較合適的數字。他又指,職津處需要聘請人手處理相關工作,但未有交代所涉的行政費用,容後在立法會審議時解答。 茂波強調計畫非「恒常事」 至於發放金額何時才到市民手,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表示,計畫需要聘用額外人手及尋找地方作為辦事處,加上申請人數以百萬計,需時設立電腦系統協助,目標是希望在下一個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前,能夠開始發放有關金額,財政司辦公室指,爭取在明年二月開始接受申請。 林鄭:回應及滿足市民期望 特首林鄭月娥回應計畫表示,近兩三星期聽到很多意見需要擴闊涵蓋面,認為今次措施能回應及滿足市民期望,不認同「跪低」的說法,並指每年預算案均按當時經濟、公共財政編制,通常以現金援助有需要的市民,但今次措施屬共享概念,故沒有計較收入水平,希望大眾及立法會支持。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則指,今次決定反映今屆政府願意聆聽意見,並非「長官意志」,強調決定經過深思熟慮、有全盤考慮,達到「補漏拾遺」的作用,希望為事件劃上句號。相關新聞刊A8版 政府「派錢」 4000元計畫內容 領取四千元條件 在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年滿18歲 持有香港身分證 並且通常居住在香港 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物業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 在一七╱一八年度沒有繳交薪俸稅。 可以領取差額的條件 薪俸稅退稅少於4,000元,須出示稅單為證 持有自住物業但寬免差餉少於4,000元 領取高齡津貼的長者,兩個月額外津貼僅2,690元,可獲差額1,310元 普通傷殘津貼受助人,兩個月額外津貼僅3,440元,可獲差額560元 部分家庭綜援受助者 不合資格領取4,000或差額人士 薪俸稅退稅多於4,000元 擁有物業並退差餉逾4,000元 長生津受助人,因額外兩個月津貼達5,200元 高額傷殘津貼受助人,因額外兩個月津貼達6,880元 單身綜援受助人,因額外兩個月津貼已達4,910元 18歲以上學生若領取額外津貼合共超過4,000元 註﹕申領巿民須要作出聲明,確認符合資格 要聞